淘宝直播修订管理规则 3月9日正式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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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日消息,淘宝网日前发布《淘宝直播管理规则》及相关规则变更的公示通知(以下简称公告)。
据网经社直播电商台(LIVE.100EC.CN)获悉,公告称,为了进一步完善对淘宝直播主播的管理,提升消费者的购物安全感和主播的经营体验,构建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,淘宝直播将对《淘宝直播管理规则》进行修订,并对《主播合规安全码实施规则(试行)》及相关规则实施细则等进行同步修订。此次规则变更于2023年3月1日进行公示通知,将于2023年3月9日正式生效。
公告显示,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如下:
在《淘宝直播管理规则》中新增原《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》中关于主播准入与清退、运营相关要求的章节与内容;在《淘宝直播管理规则》中新增市场管理规定与场景;修订《淘宝直播管理规则》中【违规行为类型及计次】在原有违规行为类型下新增轻度、中度、重度情形;修订/新增《淘宝直播管理规则》中的违规处理情形,涉及变动的场景主要包括挂机、其他影响用户体验的低质量直播、发布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、发布混淆信息、不符合特殊行业的发布规范、不当获取平台资源、拉踩对比、描述不当、发布侵权信息、不当营销、发布违禁信息、发布平台限制推广信息、危及消费者权益;在《淘宝直播管理规则》中新增处置措施类型;修订《淘宝直播管理规则》中【违规行为处置】,区分轻度、中度、重度不同情形设置处置档位;
具体来看,《淘宝直播管理规则》变更后,适用于使用淘宝直播平台及相关产品的所有淘宝平台会员,包括但不限于:通过淘宝直播平台(包括域名为live.taobao.com的网站、客户端及小程序)发布直播等内容的主播(包括商家主播和达人主播);在直播中出镜的直播营销人员,即在直播间直接向社会公众开展营销的人员,包含但不限于轮班主播、助播、嘉宾等;通过直播间推广销售商品的商家,即发布的商品有在直播间宝贝口袋展示的商家;在直播间、宝宝圈、许愿池、问答广场等交互产品通过评论等功能发布文字、图片、表情等信息的会员。